郝思嘉说,明天又是新的一天。真佩服这样勇往直前的性格。可是明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呢?
大概什么事情想得太多就不好了……
总想有一天,辞掉工作,离开身边的人,去过不一样的生活。那要么是一种宿命,要么是一个幻像。但是不尝试是永远不会知道的。
美国真人秀“真相大白”(The Moment of Truth)的主持人经常说,我非常相信,有些实话还是不要说的好。同样,有些事情,也许还是不要去尝试的好。但是什么是幸福呢?我真心相信有的人会得到他们想要的幸福。同时我怀疑,幸福并不是一件对于所有人都合身的衣裳。它也可能是皇帝的新衣。当然,只要皇帝本人喜欢也好。
回国前给小外甥买玩具,电影版的变形金刚。变形金刚有很多,他点名要擎天柱。姐姐说他已经有了大黄蜂。我跟姐姐笑道,嗯,他是要“好人”那边的。放下电话,有些感叹。小小孩童的脑袋里,已经开始有了成年人教导给他们的白与黑。但是成年人不会告诉孩子,很多时候,这个世界并不是能用黑白二分法去面对的。
这是在列车里,对着车窗拍出的重叠影像。外面飞逝的站台,和车厢对面,绿衣少年的影子。
muscleG说绿衣少年的梦想是模糊的,飞驰的。我很高兴他用了后面的两个形容词。不过我的绿衣少年和梦想无关。我想说的是生活的洪流,那种未知和速度带来的无所适从和茫然感。拍摄的时候他在打盹,可以说是疲倦的,在我的故事版本里他已经开始为生活奔波了。
少年,字典里解释说,就是缺乏成熟和判断的年轻男子。是啊,少年必须在经历世事之后,有生死决断的本领了,才成为男人。
我不大喜欢男人。男人建立维护自己的疆土,男人总让我觉得带了杀气。男人代表了这个世界上不得不去做的事情,当然这并不是他的错。当一个少年成长为男人,那种纯真的美就消逝了。(当然,少年也可以成长为女强人、悍妇等等^_^。)
想起去年年底卖车的时候,那个略带腼腆的小伙子。他试完了车很喜欢,也没有砍价就决定买了——虽然我的价钱定得并不高。我只收现金,他一时拿不出来,不得不跟父亲借。我们约好第二天成交。
美国人在钱上面还真是直来直去,儿子给父亲开支票作为信用,父亲再去银行取出现金来给儿子。既然父亲知道了,免不了也要看看车。于是第二天父亲带着钱来又试了试车。下车以后,儿子望望父亲,问你觉得怎样?父亲说,我觉得还可以,然后看着儿子说,Alex,这是你的决定了。
然后父亲帮儿子讲价钱。我稍微让了让价,我想这是当父亲的必须做的吧。其实父亲也是个老实人。
后来我陪Alex把车开回他的住处,他们再把我送回来。美国人讲规矩,不开无牌的车,所以需要我帮忙开过去,再卸了牌照给我。一路上我和Alex聊天。他已经工作好几年了,在银行做股票当日交易。他的住处离上班的地方很近,很方便。父亲现在娶了一个中国女人,住在北边。
不知道为什么,回家以后我竟然伤感了好一阵。
情人节前买了一束花,回来调配好营养液,插在玻璃瓶里。有人说欣赏花朵其实就是瞪着植物的生殖器,虽然好笑,却是事实。
花的美是短暂的。或者可以进一步说,美是短暂的。是因为美所以短暂,还是因为短暂而美?兼而有之吧。再进一步说,就变成了大白话:生命是短暂的。
生命的意义是什么?纯理论的游戏比较枯燥,不了了之。其实意义并不重要,或者说,目的并不重要。假如现在你要我说,我可以偷懒的回答:生命的意义就象这束花一样——这句话好像不通,我想说的是:你看看这束花就知道了。
因为想到它的短暂,起了怜惜之心,拿起相机以各种方式拍了一通,然后就忘到一边了。想起来的时候PS了一下,有两张还可以悦目。这两张照片和原型不大一样,有人认为这很重要,我觉得完全无所谓。
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礼拜,出乎我的意料,花还没有全部扔掉。记得有一次收到上等的长茎玫瑰,两三天就枯萎了。原来花瓶中的水被吸干,只是瓶子不透明,等我明白过来已经为时太晚。这一次我更仔细些,但毕竟是离了枝的花朵,我想长不过一个礼拜吧。其实中间也只添过一次水,扔掉几枝衰败得早的而已。剩下的大都是菊科,这倒不那么令人意外。
那是个初春的下午,阳光照在三藩市的街道上。在背阳的地方,风里仍然沁着寒意。
我以一个外来者的目光打量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。大部分人不是在做着什么事情,就是在走向什么地方。流浪汉除外,他们游手好闲的样子,倒是和我的状态比较一致。
假如是在自己的城市里,我想我看都不会看他们一眼——但愿他们不要过来找我要钱。但是那天我很随意,大约在别处的时候,连流浪汉都比较好摆脱一些罢。
我甚至想,在这样的旅游胜地,可以允许这么多流浪汉的存在,说明加州确实是个好地方。
我在街上四处乱逛,经过一个推自行车的流浪汉跟前。他弯着腰,看不见脸。我又看了一眼,才明白他在做什么。原来他的车框里竟然有一只胖猫在打盹。他把脸贴在猫身上,不知是爱抚呢还是相互温暖。
这个发现打动了我。我赶紧打开背包拿出相机,希望把这一幕记录下来。我一般不习惯在大街上把相机对准陌生人。不过一来谁都不把流浪汉当回事,二来流浪汉基本上没什么财产,所以也不会总抱着戒备。
但事情总是这样——你将镜头对准目标,目标却已经消失。流浪汉和猫当然没有消失,不过他已经直起身来,令我感动的一幕就在我翻包抓相机的时候结束了。
我想起《六尺以下》(Six Feet Under)大结局里的Claire。她掏出相机来,想在远走高飞前拍下最后的一幕。然而大哥在她身边提醒道,“这一幕已经消逝了”。于是Claire泪流满面的收起相机。真正宝贵的东西只存在于记忆中,要捕捉常常是枉然。好在相机无能为力之处还有笔,我可以在一年多以后用笔把当时的情景拍下来。清晰度不再重要,剩下情绪和色彩,如同印象派。
我一面感到惋惜,一面注意到车篮子里垫满了棉絮。是只花猫,蜷着身体仍然睡得很香,只有肚子在微微起伏。流浪汉推着车继续往前走,并没有在意我。
我叫住他,递给他二十块钱。“可以给你和你的猫照张相么?”我还是有些不甘心。
他点头答应了。拍完照后我们聊了几句。他的牙很黄,缺了几颗。他说他在某处的公园里有一帮朋友。我问他冬天的时候好过么,他叽里咕噜说了些什么我没太听懂,大概是公园里什么地方比较暖和些吧。
然后我祝他好运。我们之间的交集到此打住。我不可能永远做一个局外人,假期结束以后又要回到朝九晚五的生活。我无法想象整天无所事事的日子,住在城市以内却永远在社会之外。
但我同样钻不到社会的里面,我们只是在社会的边缘,游离。财产比流浪汉要多一些,不过也没有后代可以继承。
编辑照片的时候我很不满意。连流浪汉都摆出了“我在照相”的样子,简直可以放进家庭相册,也许是那二十块钱的功劳。看着猫我忽然想到,他没有家,怎么养得住爱闲逛的猫不由它走?不过比起狗来,猫更有流浪气质,不像狗,离开家就成了“丧家之犬”。我又胡思乱想,该不会是养着猫好讨钱吧?
不管怎么说,因为没有拍到要拍的照片,写了这么篇东西。




